长期护理险评估标准和等级划分

  • 评估指标
根据2021年国家医保局办公室、民政部办公厅印发的《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(试行)》, 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指标设定一级指标共3个,二级指标共17个。
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指标
一级指标
二级指标
日常生活活动能力
进食、穿衣、面部与口腔清洁、大便控制、小便控制、 用厕、平地行走、床椅转移、上下楼、洗澡
认知能力
时间定向、人物定向、空间定向、记忆力
感知觉与沟通能力
视力、听力、沟通能力
参考资料:
  • 评估结果
指标得分: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通过10个二级指标的评定,将其得分相加得到一级指标总分及对应等级;认知能力通过4个二级指标的评定,将其得分相加得到一级指标总分及对应等级;感知觉与沟通能力通过3个二级指标的评定,将其得分相加得到一级指标总 分及对应等级。
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指标得分及对应等级
指标
能力完好
轻度受损
中度受损
重度受损
日常生活活动能力
100分
65-95分
45-60分
0-40分
认知能力
16分
4-15分
2-3分
0-1分
感知觉与沟通能力
12分
4-11分
2-3分
0-1分
参考资料:
等级划分:综合日常生活活动能力、认知能力、感知觉与沟通能力3个 一 级指标等级,通过组合法综合确定评估对象长期护理失能等级。长期护理失能等级分0级(基本正常)、1级(轻度失能)、2 级(中度失能)、3级(重度失能 I 级)、4级(重度失能Ⅱ级)、 5级(重度失能Ⅲ级)六个级别。
长期护理失能等级划分
日常生活
活动能力
认知能力/感知觉与沟通能力(以失能等级严重的判断)
能力完好
轻度受损
中度受损
重度受损
能力完好
基本正常
基本正常
轻度失能
轻度失能
轻度受损
轻度失能
轻度失能
轻度失能
中度失能
中度受损
中度失能
中度失能
中度失能
重度I级
重度受损
重度I级
重度I级
重度Ⅱ级
重度Ⅲ级
参考资料:
评估结论:长期护理失能等级确定后按规定向评估对象出具评估结论, 评估结论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依据。符合待遇享受条件 的,根据护理需求,选择护理服务方式、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等, 接受护理服务,享受相应待遇。